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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审议

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2021〕52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9月30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下简称理事会)发布了《就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以下简称意见征询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意见征询稿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意见征询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意见征询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郭颖潇

  联系电话:010-6851857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就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中文简介

  2.《就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英文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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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