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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平稳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1965108(带传真)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

  2.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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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