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会计司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  政  部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pdf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