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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会计领域行政审批  告知承诺改革再上新台阶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面总结2020年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制发相关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方式由优化服务转为告知承诺。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以文件方式向申请人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线上核验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实现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申请材料再精简2项。二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调整至5个工作日。对自愿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申请人,符合审批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各级财政部门当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执业许可证书。三是加强对承诺事项的事后核实与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审批,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告。

  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是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实现政务服务“一次可办、一次办好”,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将全面优化审批业务流程、完善审批服务指南、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推动业务办理由“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转变,确保改革举措全面落地,充分激发中介机构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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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