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
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会[2005]19号
为了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会计核算,加强征地移民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我部制定了《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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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