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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国际趋同简讯

2008年第3期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将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签署新谅解备忘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拟修改

或中断部分现行项目以便美国采用国际准则

20084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将于415举行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联合会议中的一份会议材料(下称“报告”)。该报告显示,为便于美国能在2013年之前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用3年的时间,集中力量修改那些美国和国际准则理事会都认为重要的准则,推迟其他不重要的准则项目,并在随后的1年时间内保持国际准则稳定,以使美国资本市场实现平稳过渡。报告已引起了轩然大波,理事会随后匆匆撤下了该报告,形势发展十分微妙。下面就事件过程及焦点简要报告如下:

一、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称,自2006FASBIASB签署备忘录推进双方准则趋同以来,各项准则进展均比预期的要慢,并且外部环境也已发生了较大变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经允许外国在美上市公司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交其年报,并正在研究允许美国本国上市公司直接采用国际准则。另外,2006年备忘录本身只规定到2008年年底的工作。因此有必要签署一份新的备忘录取代2006年备忘录。FASBIASB为此成立了一个四人工作组,为新备忘录起草一份技术方案。该工作组由IASBFASB各派一名委员及两名技术总监组成。

报告为新备忘录提出的目标是:“改进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使之便于在主要资本市场强制实施”。同时,报告明确指出:“美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是全球其他资本市场规模总和的数倍”。因此工作组提出两个假设作为全篇报告的基础:

1)假设美国强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时间为2013年;

2)在美国强制采用前,至少给其1年的“静默期”,在此期间停止修改国际准则或发布新准则。

这意味着新备忘录范围内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和修订项目将必须在2011年中期完成,而以现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情况,即便推迟和取消其他项目,将全部资源集中在新备忘录项目上,可能也无法在2011年中完成这些工作。因此工作组提出了新备忘录项目的工作思路和建议,主要涉及公允价值计量、收入、离职后福利等12项准则,核心思想为:减少争论、简化征求意见和咨询程序、多借鉴美国准则现行成功做法,以2011年中完成美国可以强制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压倒一切的核心工作。

报告指出,目前时间已非常紧张,FASBIASB必须尽快批准其提出的方案。总体上看,报告内容对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对国际趋同格局也将产生一定影响。

二、报告的特点及对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

报告将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分为三类:

1)对美国准则和国际准则都重要的项目。报告认为2006年备忘录已经涵盖了此类项目;

2)对国际准则很关键、美国准则可能也需要的项目,例如收入和公允价值计量;

3)国际准则目前未规范的项目,例如采掘业准则。

报告认为前两类项目应当列入新备忘录,而第三类不应列入新备忘录,IASB也不应在上面花费过多资源。报告认为,对完成2011年中的目标来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中有些并不必要,因此必须集中力量,删减或推迟部分项目。总体而言,报告提出的建议具有以下特点:

1.报告较充分地尊重了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力图不给阅读者留下全面转向美国准则的印象,但不太成功

例如在提出对“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建议时,报告给出的建议既考虑了美国《财务报告准则公告第157号》的规定,也力图考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收到的不同意见。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报告警告IASB不要再考虑市场参与者、其他国家资本市场的意见,否则将无法在2011年完成项目

2.报告在确定项目优先程度时,充分考虑了美国资本市场的需要

例如在当前的次贷危机中,监管部门和舆论都认为FASB46号解释公告应对金融监管不充分负一定责任,因此FASB近期决定修订该准则,报告建议理事会在新备忘录的合并报表项目中应吸收该修订。而对于诸如欧洲反复呼吁的共同控制企业合并项目,报告则根本未提及。

3.报告暗示了在美国强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后继续与其他国家趋同的思路

例如“离职后福利”项目,报告建议IASB将其项目限制在第一阶段,以便在2011年中完成,其后如果有足够资源,再考虑是否实施第二阶段项目;IASB应将其他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目前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归入第二阶段,将来一旦决定启动第二阶段,则可借助这些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的研究成果直接跳过基础研究阶段。

4.报告暗示可能削弱对国际准则框架的研究

工作组坦承,其内部对是否将国际准则框架修订项目列入新备忘录存在争议。主张不列入的成员认为这个项目时间太长,太浪费资源,并且不那么紧急;主张列入的成员认为,完善的框架将消除国际准则的内在不一致,使国际准则体系长期受益。虽然工作组在这个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基于对国际准则体系内在不一致的容忍态度,报告暗示框架项目可能不得不为新备忘录项目让路。

5.报告指出将牺牲国际准则的部分内在一致性

工作组在报告最后提醒FASBIASB,新备忘录的实施可能导致2011年新国际准则与现行国际准则和概念框架之间产生更大内在矛盾和冲突,整个国际准则体系的内在一致性可能降低。但工作组认为,这样做是值得的。

三、对国际趋同形势的影响

此报告解释的内容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全球趋同以及各国家、地区会计准则互动产生一定影响。

1.两条道路的分析

解决某国准则与国际准则之间的差异,从来都有两条道路:

第一是实施两套准则的趋同,相互靠近,直至完全消除差异。这一过程耗时较长,但各方(包括其他国家)意见都可能得到考虑,况且一项国际多边游戏规则的制定本身就是一项长期的协商过程,这也是我部一贯主张的。王部长提出的“趋同四原则”就包含了这一含义,我部从2005年开始实施的与国际准则趋同及持续趋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欧盟的等效谈判也是对这一思想的落实和诠释。迄今为止,FASBIASB2006备忘录趋同活动也是这个思路,公允地说已经积累了相当多宝贵经验。

第二是宣布直接采用国际准则。对于一些市场化程度高、监管体系健全的资本市场来说,这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办法。但如果资本市场情况复杂,就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大利亚从2005年直接采用国际准则后,实施相对平稳;而欧盟同时采用国际准则,则麻烦不断。报告的目的就是为美国实施这一思路铺平道路。

2.美国试图对国际准则实施更紧密的控制

很难相信美国会把与境内数千万个人投资者息息相关的会计准则交给一个完全无法控制的机构制定,这首先就不符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和《1933年证券法》的规定(例如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资金来源模式就完全违反了《萨》法第109节的要求)。在美国财长鲍尔森提出的雄心勃勃的重塑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鲍尔森计划”中,连美联储、证交会这样的机构都可以被合并或调整,更不用说区区一个“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从长期影响来看,这种美国家长式的一言堂假如真的投射到会计准则制定领域,对其他国家而言恐怕不是好消息,至少在美国人发明消除全球资本市场及其参与者的法律和文化差异的有效办法之前确实如此。

3.欧盟在国际准则制定中面临边缘化,处境尴尬

相比之下,欧盟基本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规则框架下活动,并且缺乏制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手段。这一局面招致了欧洲议会中部分议员和欧洲企业的强烈不满。最令欧盟难以接收的是,美国所认可的国际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英文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欧盟采用的“欧盟委员会批准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尽管二者几乎只有象征性的极微小差异,但欧盟显然再次被美国拒之门外。2007622,欧洲议会以经济货币委员会主席佩尔旺什贝雷斯夫人和议员亚历山大拉德万名义发表声明,对欧洲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中的影响力被削弱表示担心,并强硬地指出:“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必须改革,……以满足那些已经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监督也必须加强,明确其对公众的受托责任,确保其真正按照公众利益行事。”议员亚历山大拉德万后来还起草了受托人应改进治理结构,加强监督IASB的一份报告,在20081月底正式公布。但至少目前看来,这种恫吓未能收到预期效果。如果这次联合会议报告得到通过,显然欧盟对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将再次被边缘化。

4.威胁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及其准则的权威性

不过美国在国际准则制定中主导地位的加强,既意味着其他国家地位的削弱,也意味着国际准则本身公信力的降低。与其他多边国际经贸规则(例如WTO)相比,IASB对全球公众受托责任的公然忽视也是令人注目的。例如,在本次次贷危机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还是做出了一些反应,或者至少对别人的批评做出了回应;而反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外界针对公允价值的批评几乎没有任何回应,难免给人留下傲慢印象。最引人瞩目的例子是,金融稳定论坛呼吁IASB研究全面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即废除现行国际准则中的四分类法,带之以全部公允价值计量)对兼容监管的影响,IASB只勉强回应可以考虑。在报告公布在IASB网站后,49的英国《金融时报》援引其中的话说,两个理事会的高级工作人员已经意识到终止确认金融工具准则有严重问题,但却表示很难在新备忘录中考虑制定发布新准则。为了保证美国顺利采用国际准则而把资源从如此迫切的项目上调走,这无疑令使用国际准则财务数据的人们十分失望。

此外,随着国际准则不断“美国化”,人们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究竟还是不是足够“国际”也将产生怀疑。

5.地区趋同组织互动将更加频繁

如果新备忘录按照报告所显示的口径签署,其他国家和地区只有更密切合作才有可能说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听取自身意见,现有的“亚洲大洋洲地区政策论坛”等机制将很可能开展更积极的互动。

四、对我国会计国际趋同工作的启示

本次事件从一个侧面充分印证了我部国际趋同“四原则”政策的预见性。除非真正建立符合国际多边规则制定要求的工作机制,否则贸然放弃本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权是有风险的;不及时进行会计改革、不与国际准则趋同,现在就将陷入彻底被动。

我们认为,结合本次报告事件,似可在以下方面有针对性的考虑一些对策:

1.做实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机制

韩国已经宣布从2011年起全面采用国际准则,据传日本也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宣布2012年采用国际准则。加上我国已从2007年实施与国际准则实质性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具有7年历史的三国会议将面临全新局面。适时革新三国会议机制、努力形成一致意见将对三国都有利。

2.积极参与亚洲大洋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地区政策论坛

此论坛由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发起,我部将承办2009年论坛活动。近年来,该论坛已成为全球最活跃的地区性会计互动机制。该论坛一致力图以一个统一声音表达意见。如有可能,积极参与此论坛活动将为我们团结重要的影响国际准则制定力量。

3.重视新兴市场国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议机制。

2007年我部开创该机制以来,已得到印度等重要新兴市场国家的重视。如能投入资源适当保持我国在该机制中的影响力,可能使我们在国际准则制定被视为新兴市场国家的代表。

4.灵活调整对欧盟等效工作

本次暴露出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是欧盟与美国资本市场之争。虽然形势瞬息万变,但欧美的频繁互动必然为我们创造更多机会甚至直接的筹码。

5.坚定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工作

本次事件显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目前正处在一个相对艰难的时期,各方力量不时角力。在当前阶段,支持理事会工作符合我国会计改革的目标,也符合我国企业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我们将密切关注这方面的发展动向。

 

(会计司准则二处 冷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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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