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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应当如何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2006年之后发布并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中的相关衔接规定?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38号准则”)基于2006年发布的各项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对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日的新旧衔接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2006年之后,财政部陆续制定或修订发布并施行多项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以下简称新准则及解释”)其中涉及的相关衔接规定属于38号准则未涵盖的内容因此,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日总体上应执行38号准则的相关规定,但是38号准则的相关规定与新准则及解释中的相关衔接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应当以新准则及解释中的相关衔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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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