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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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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部门因改革需要,按规定将由所属甲单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无偿划转给所属乙单位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划转前后均采用权益法核算。请问甲单位和乙单位应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对于甲单位而言,按规定无偿调出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按照所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即“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借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新旧制度转换调整”科目;同时还应结转原直接计入净资产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权益法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乙单位而言,按规定接受无偿调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在甲单位的账面余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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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