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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财政局首创“四个系列”工作法
确保 《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 及其应用指南落实到位

  济宁市文物资源得天独厚,拥有“三孔”和大运河2处世界文化遗产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8处,数量均居山东省第一位登录可移动文物130多万件,位列全国地级市前列,文物保护责任十分重大。《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印发后,济宁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站在“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的政治高度,探索首创“四个系列”工作法,全面深入抓好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的贯彻落实,确保文物资源核算到位、管理到位、保护到位。

  召开系列会议,确保思想统一到位。在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的基础上,11月28日,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专门召开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实施座谈会,全面传达学习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的总体要求、主要精神、重点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读准则、解惑答疑,同时要求市、县文旅部门逐级召开会议学习准则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确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

  组织系列普查,确保底数摸排到位。从即日起,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动员全市文旅系统工作者和文物管理主体全面出动,对标对照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文物资源大普查行动,对全市各级各类文物资源进行系统、深入、科学地摸排、清查,确保真正摸清文物家底情况,充分掌握文物资源的第一手资料、第一手情况,为准则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举办系列培训,确保技能提升到位。策划专家培训,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邀请知名会计专家,面向全市文旅系统工作者和文物管理主体,组织专家讲座,对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进行深入解读。开展典型培训,注重挖掘和发现工作中涌现出的示范典型和标杆,组织其上讲台现身说法,讲授工作中总结出的经验做法。筹备观摩培训,适时选择一个县市区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推动技能提升到位、工作全面铺开,切实规范文物资源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推动我市文物资源全面、完整入账。

  开展系列宣传,确保氛围营造到位。在济宁市财政局官方网站转发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依托《济宁日报》、济宁广播电视台,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发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带头作用,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策划11号准则和应用指南贯彻落实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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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