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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山西模式”

  公共基础设施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府资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首次将其纳入政府会计体系核算。但在政府会计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公共基础设施由于其纯公益性特征,导致具体经济业务核算存在计量方式、计量主体较难确定的现实问题。而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资产具有资产数量庞大、里程长、服务群体众多等鲜明特点,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过程中,公路资产核算在价值确认、计量依据、入账主体等方面更是面临诸多问题。

  在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过程中,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同样遇到了如何进行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问题。尤其是所属公路系统管养的国省干线公路,由于初始修建年代久远、路龄长、每年存在养护投入等原因而导致公路资产价值确认存在较大难度。面对困难,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主动作为,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强化制度建设为基础,结合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采取预先谋划、先行先试、重点运行、全面实施的整体思路,主动探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采取如下7项具体措施。

  强化制度建设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

  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初期,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成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改革领导组”,对全系统政府会计新制度改革实施进行总体规划,加强对全系统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操作应用指南、统一核算平台建设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提早安排,层层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顺利实施。

  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对全系统进行专项业务讲解,对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多次召开座谈会组织研讨,尤其是对公路公共基础设施计量计价问题多次进行实地调研和研讨,探索解决途径方法和模式。

  统一财务核算系统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统一财务核算系统,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衔接转换奠定坚实基础。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立足长远,对核算体系进行统一,本着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快步到位的思路,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将全系统289个预算单位使用5种不同单机版财务核算软件一次性纳入统一网络版核算平台,实现了“一套软件、一张网”统一的财务核算系统,并结合行业特点和个性化需求,对会计科目、报表模板、查询功能进行精细化设置,使单位会计核算更加便捷和高效,确保核算平台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需要,解决了“信息不畅、监管困难”的问题。在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同时,保证系统各单位政府会计新制度改革同一节点、同一流程、同一步骤进行,有效促进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全面实施,并初步实现了财务工作从“被动核算”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在公路系统先行试点运行,要求新旧两种制度同时并行,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系统顺利实行进行了有效的尝试。同时,为了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后顺利将公路公共基础设施顺利入账核算,同样采取先行先试的模式,选取业务量大,财务基础工作较好的分局做“先锋”,对存量公路基础设施的入账进行探索,实际操作可行性得到了验证后,最后在全系统进行推广。

  划分三类

  对于科目细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在交通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为公路基础设施、航道基础设施和港口基础设施三类,将属于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包括防护栏、道路照明设施、标志、标线等)、通讯设施(包括高速公路各种通信线路、通讯电源设备、通信设备等)、监控设施(包括服务器、各工作站、气象检测设备、道路监控设备等)、收费设施(包括收费岗厅、收费大棚、自动栏杆、自动发卡机等)、管理用房屋的建筑物等,确认为政府会计主体自身的固定资产。

  “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谁入账”

  在解决普通干线公路资产入账主体时,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管理模式、公路建设养护模式、权责统一等各方面实际,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谁入账”的原则,确定入账主体。山西普通干线公路实行省公路局、地(市)公路分局、区(县)公路管理段分级管理的“条管体制”,省公路局统筹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规划,各公路分局承担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职责,各公路管理段具体承担公路养护实施,根据这一实际情况,结合预算管理要求,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将各公路管理段确定为入账主体,满足了入账原则要求,同时也达到了责权利相统一,顺利解决了公路资产核算主体问题。

  确认初始入账成本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按重置成本法,确认公路基础设施初始入账成本。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定,对于应当确认但尚未入账的存量公共基础设施,分析首次执行时应遵守的3种入账原则的优缺点,结合行业优势,以重置成本法作为公路基础设施入账方法。也就是说,以目前市场条件重新建造一条全新状态的道路、桥梁、隧道等所需的全部成本,重新计量国省干线公路资产价值,再充分考虑存量道路、桥梁、隧道的成新率,得出最终的入账公路资产价值。

  以大同市公路分局所属大同县公路管理段管养区域内S302西大线为例,该路段公路技术等级为一级,全长1.8公里,全路段为微丘和平原混合地形地貌,采用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混合路面,始建于1983年,其间历经多次改造,公路初始建造成本很难取得。为了将路段资产纳入公共基础设施核算,要先按照交通部有关公路工程造价规定,并结合目前市场条件下重新建造该路段的全部成本,得出该路段重置价值;然后按照尚可使用年限与设计使用年限的比例确定成新率;最后将重置价值并考虑成新率因素,得到最终该路段公路资产价值。该路段还有大小桥梁、安全防护、标识标牌等多处,采用同样的方法得出价值。最终确定了西大线该段一级路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价值为公路、桥梁及防护等评估价值之和。

  聘请第三方审核确认

  对于以重置成本得到的公路资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聘请第三方对公路价值进行审核确认。第三方在审核公路资产价值时,采取现场调查、评定估算模式等方式,对公路资产按照公路等级、桥梁、隧道、涵洞等逐项核实。对于重置价值,按照公路工程建设财务核算模式进行验证,具体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留费用等按照定额和标准逐项核定。经第三方核定的公路资产价值,由各单位领导层进行集体决策,对核定结果进行认可批复,各公路管理段以核定结论作为存量公路公共基础设施入账的原始依据。

在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过程中,特别是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核算方面,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积极主动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顺利将公路系统负责管养的12033公里国省干线公路资产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核算,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系统全面实施。

  (转载自《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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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7日